依親移民是一件大事情,也是在加拿大各大討論版上最常被問到的問題。

但是,任何一個問題、 都可能延伸出不同的答覆,所以這也是一個容易引起筆戰的話題;許多人會拿自身的經驗來做延伸或套用,但是移民局不會給太多機會、所以把文件準備充足很重要。

在幫家人申請依親移民之前橘子我也經常上論壇爬文,最後總是被搞得一團亂。

 

所以在開始申請依親移民之前,橘子我找了三個顧問討論過一些文件準備問題;一個是 CCLC (Cross Cultural Learner Centre) 的移民顧問、一個是Western University (UWO) 的移民顧問、最後一個是我自己花錢找的有牌移民顧問。

之所以需要同時找三位顧問諮詢,是有些問題在網路上的回答經常會有很大的差異、想要比對每個顧問的說法。

顧問的用途主要是協助我們釐清疑問以及檢查文件,所有工作還是得要自己準備;整合三位移民顧問提出的建議、分享給有需要的人。

 

依親移民的家庭成員主要是配偶以及孩子,配偶可以是同居人 (common-law) 或已婚配偶、並不限性別 (同性配偶是可以的)。

但是兩年以下的新婚夫妻同居人(必須同居一年以上)會需要準備更多的文件,這會讓整個流程更容易往下進行;所以很多建議是非必須的,而這些建議不單單只是建議,我的移民顧問會強烈要求我去執行、而這些文件收集大約花掉了我半年準備時間!

 

文件證明:

1. 擔保人(sponsor) 的公民或永久居民證明文件。

2. 擔保人的報稅紀錄。

3. 主申請人(spouse) 的身分證明文件,包含護照影本、入境簽證章或簽證影本,這些文件必須公證。

4. 結婚證明英文版(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)或同居證明 (Statutory Declaration of Common-Law Union, IMM5409)。

5. 主申請人的英文出生證明,如果沒有英文出生證明、可以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中文影本然後翻譯公證;有些人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繳交出生證明時還沒有名字,那就必須額外再申請一份出生登記證明、然後翻譯公證。

6. 如果主申請人在加國境內,必須有擔保人跟主申請人的帳單、信件、加國駕照,加國的房屋、汽車、健康保險等資料 (必須有地址,證明兩人居住在一起的各項證明、common-law 必須有一年以上證明)。

7. 主申請人的健康保險證明 (如果主申請人在加國境內)。

8. 無犯罪紀錄證明 (建議等移民局提出要求再申請),所有居住超過六個月的國家都需要有無犯罪紀錄證明;未來(2018年)可以一起偕同一起提交。

9. 大頭照兩張(文件遞交六個月內),規格請參考移民局網站 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information/pr-card/apply-photos.asp

10. 健康檢查。

11. 如果擔保人或主申請人有任一方曾經離婚,就必須提供英文離婚證明(可以向戶政事務所直接申請)。

(建議無犯罪紀錄證明健康檢查不要先準備,文件遞交後、等移民局要求再準備,事先提交很容易因為處理速度太慢、文件過期而被要求重新提交,但是2018年起可以跟申請文件一同遞交。)

 

財力證明:

1. 包含主申請人跟擔保人的存款證明

2. 聯名帳戶 (Joint account) 跟聯名支票 (Joint Cheque book)。

3. 擔保人的薪資證明

4. 銀行每個月的線上明細 (online statement pdf),線上明細主要用途是可以存檔留底 (如果是紙本明細建議掃描存檔)。

5. 建議幫另一半申請信用卡附卡,保留信用卡收據 (Credit card statement)

 

孩子部分:

1. 護照影本、入境簽證章或簽證影本,需公證。

2. 英文出生證明(向醫院申請)。

3. 學校證明或學費收據 (如果孩子已在加國就學)。

4. 健康保險紀錄 (如果孩子在加國境內)。

5. 如果孩子大於 18 歲,必須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。

6. 大頭照兩張(文件遞交六個月內)。

7. 健康檢查。

 

其他文件:(新婚夫妻或 common-law partner,建議提供)

1. 如果主申請人在加國曾經捐款,建議提供捐款證明 (有顯示地址或有紙本信件更好)。

2. 擔保人的健康保險受益人如果是孩子或主申請人,建議提供證明。

3. 如果擔保人在加國有 TFSA 或 RRSP,受益人為孩子或主申請人、建議提供證明。

4. 簡易遺囑。

5. 在加國的 common-law 如果有結婚準備,可以提供結婚許可 (Marrige License)、帶著有照片的雙證件去 City Hall 申請 (有些地方會要求雙方的英文出生證明);曾經離過婚的朋友去申請結婚許可時,會另外被要求英文離婚證明。

6. 朋友或老闆的信件。

7. 家庭合照(目前要求 20 張照片) 跟 Love Story,可以把照片跟 Love Story合併在一起、彩色列印出來。

 

以上所有列的項目都是針對兩年以下的新婚夫妻、或者 common-law partner 而列的,結婚超過兩年的配偶就會比較簡單。

這只是事前準備的文件,並沒有包含移民局要求的各項表格!

 

所有移民申請表格列表如下:

IMM5589E_Checklist

IMM1344E_Application to Sponsor

IMM5532_Sponsorship Evaluation

IMM0008_Generic

IMM5406_Add Family

IMM5533E_Checklist

IMM5409_CL Declaration

IMM5669_Background

 

不管申請境內或境外,填寫的表格都是一樣的、差別是在 Document Checklist (IMM5533E) 的 Class of Application 勾選哪一項;

 

依次是 (a)境內依親、(b)境外依親、(c)居住在加拿大、但是申請境外依親。

 

IMM5669 在申請遞交後,等移民局提出要求再送出、2018年起就可以偕同申請書一起提交。

當然,所有文件必須根據 Document Checklist 的要求、裡面有很明確的規範。

 

如果要找移民顧問,建議要慎重挑選;有些移民顧問或移民律師同時接非常多的客戶、但是真正辦理的都是助理,很難真正見到本人;這種方式申請很容易出現問題,而且問題發生了顧問或律師會立刻把責任推給助理、助理離職後就死無對證了!

我在台灣申請移民時就曾經發生這樣的慘狀,結果整個申請延遲了好幾年。

所以幫家人申請依親移民前,我花了很多時間篩選、最後找出真正願意把時間花在我家人身上的顧問!

 

CCLC 跟學校裡的移民顧問是不收費的他們必同時須要服務很多的人、比較難討論到細節,但是很感謝他們的建議跟付出。

非常感謝我的顧問們,每個人都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意見!!!

 

最後提供些文件準備的小秘訣。

1. 出生證明結婚證明離婚證明這些文件並沒有有效時間的問題,申請後建議拷貝多份影本、律師或有牌的移民顧問都可以幫忙公證;這樣未來如果需要這些文件,就不用再風塵僕僕地重新申辦了。

因為出生證明、結婚證明、離婚證明不只有申請依親移民會用到,在申請結婚時也會需要;很多人在台灣申請時沒有申請足夠數量、這時候就可以派上用場了。

在加國很多人會改名,例如新增英文名、或者結婚後改姓,這時候也會需要用到出生證明。

 

2. 移民律師跟有牌的移民顧問可以幫忙公證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,包含同居證明 (Statutory Declaration of Common-Law Union, IMM5409)。

如果有找加國當地的移民顧問協助辦理移民,可以直接請移民顧問協助文件公證就可以了、不需要額外再找律師。

同居證明在報稅或者申請當地學生貸款時都會用到!

 

3. 如果需要文件時,手上只保留有中文版影本、而沒有中文正本或英文版正本的朋友,可以直接帶著中文影本去各地的 CCLC 翻譯、他們翻譯好之後會幫忙把中文影本跟翻譯本同時公證好!

 

4. 加國各地銀行可以幫忙公證護照駕照、或楓葉卡等身分證明文件;如果有認識的理專,也可以請他們幫忙、一般是免費的 (但是不夠熟可能會被拒絕,所以跟銀行理專打好關係也很有幫助的)。

 

5. 如果需要加國的無犯罪紀錄證明,在加國境內申請只需要 30-40 加幣、在境外申請卻需要花 200-300加幣。

 

6. 很多網路文章會說 「加國申請結婚需要單身證明」,但是安省並不需要單身證明這種東西;結婚需要的就是兩個人有照片的雙證件跟出生證明 (不見得每個地方都會要求出生證明,不同地區有不同規定)。

 

7. 將所有文件用彩色掃描保存下來 (檔案要小於 2MB),未來不管向移民局、稅務局、或其他政府機構申辦任何業務,就不需要再重新申請紙本證明、只要把掃描的文件透過網路提交就可以了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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