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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國生活了一段時間,橘子會去比較加國跟美國的小費文化;

畢竟每次到餐廳吃飯,朋友都會私下討論 「小費要怎麼給才合理?」或「要不要給小費?」

加國畢竟不像美國,在一個多元文化匯聚的地方、很多事情都是見仁見智,並不會有固定的答案。

 

但是橘子我發現加國的刷卡機通常會自帶小費選項,部分商店可以自己選擇小費金額或比例 (%),但是有很多商店比例是已經在刷卡機預設好、只能從10% 或 15% 起跳、有些甚至是 20%;說真的橘子個人並不是很喜歡這樣的模式,這會給消費者一種無形的壓力跟錯覺、好像餐廳非常介意小費收入、似乎不給小費不行。

這跟美國很不一樣,美國通常是刷卡後、刷卡單下面有一欄讓客戶自己填寫 Tips ,客戶可以任意填入自己期望給的小費金額。

我曾經問過加國本地的同學「你們到餐廳吃飯都怎樣給小費?」

同學告訴我「小費並不是加拿大的原有文化,他們一般不會給;遇到服務很好的餐廳才會考慮給小費。」

其實加國的小費文化應該更貼近英國一些吧,並沒有甚麼強制性、不會像美國有些服務生會衝出來向你抱怨小費問題!

 

如果上網爬文,大多數文章會說「小費是北美文化」、有些老移民也會說「小費是應該要給的」,但其實小費文化的入侵也帶給本地加拿大人帶來困擾、畢竟加國的平均薪資水平不如美國高、消費稅卻比美國高了不少,所以不是每個加拿大人都能夠接受小費文化 (大城市例外)。

也曾經有美國人抱怨,去歐洲餐廳吃飯、離開時歐洲那個餐廳的服務生告訴他「美國有小費文化,所以在歐洲你們也會給小費吧?」

這位美國人朋友覺得小費並不是歐洲文化的一部分,所以當時他被強迫付小費、心裡也覺得不開心!

把小費當成加拿大文化的一部分、也是同樣的道理,慢慢地,這樣的約定俗成也會造成加國人很大的精神壓力。

 

反而移民或遊客在小費這個議題上顯得更積極,態度也更明確一點、幾乎清一色都認為應該要給,可能是移民或遊客比較加國本地人有錢吧;也可能不給小費怕丟臉,所以在討論版上經常會有「除非你以後不再光顧這家店,否則給小費是基本禮貌」這樣的說法,也經常會有人很積極地發引戰文強調小費的重要性。

個人並不認同這樣的邏輯,如果商家真的表現出非要小費不可的態度、那以後不去也剛好而已...商家應該要更積極去思考怎樣提升用餐品質來維持餐廳生意,而小費是客人對服務人員的一種認可、並不是給餐廳的。

 

那是不是真的就不給小費了呢?

願意就給個 10% 或 15% 吧!

 

說真的,這不是強迫性的。

遇到服務態度不是很好的餐廳、橘子我就是單純來吃飯的,並不會給小費;但是服務態度很好的,通常我還是會給小費的、端看服務人員的態度而定。

許多人會說「服務生的薪資很低,主要就是靠小費生活的」,但是這樣的論點並不能成為必須給小費的藉口;畢竟加國是有最低保障薪資的國家,小費應該是額外收入、而不是主要收入,如果員工主要是靠小費生活、那就會讓人感到疑惑。

在美國確實有這樣的說法,再加上加國就在美國隔壁、每年有很多人從美國跨境到加國讀書、移民或工作,所以這樣的邏輯跟小費文化也就跟著跨越邊境進入了加國。

如果單純抱著幫助低收入戶的想法,那把錢捐給慈善團體其實更好、可以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家庭!

另外,這樣的立論也排擠了低薪族群、弱勢族群、按時計費的其他打工族群、以及學生族群,他們的薪資更低、生活更艱困、也想要偶而到餐館用餐,但是卻被強迫付出高於定價的費用...這其實不太合理。

說真的,加國並沒有任何一家餐廳強迫客戶必須支付小費!

況且加國人習慣各付各的,如果 10 個人一起吃飯、那時通常會分成 10 份帳單,難不成店家還得分別記住這 10 個人的長相嗎?

 

根據我個人的經驗:

如果在美國吃飯,小費的給法通常是「未稅的價格」乘上比例,例如定價 10 美元的餐點、給15%小費,那就是1.5 美元;不管含稅後的價格是多少,我就會在刷卡單 Tips 欄位填上 1.5 美元的金額。

但是在加國刷卡機上的設定通常不是這樣,餐廳的預設值常常是按照「含稅」後的價格收取小費 (安省是13%外加稅);如果定價 10 元的餐點、選擇 15% 的小費,那麼付出的小費是 1.695 元。

如果不考慮匯率因素,也就是一樣付 15% 的錢、在加國會比美國多付 13% 的小費,用餐的整體費用越高、小費的差價自然就越大 !

(注意到了嗎?加國的小費也是含稅價、那我可以不要讓小費包在信用卡裡面嗎?)

 

也有一些餐廳標榜「現金 9 折」或「現金 95 折」、或者只收現金不打收據,這樣的餐廳我一律都不會給小費。

理由很簡單,因為付錢時、餐廳會跟你加收 13% 的外加稅,但是他有很大機率逃稅了、再額外給他小費就顯得有點多餘;況且這樣做的通常不是大餐廳,多半是小餐館。

也有些店家並不會把小費分給員工,所以我寧願把小費私下給服務人員、也不願意直接付給櫃台,免得小費直接被店老闆坑走了!

當然也有些店家是統一收取小費後再分給員工,但是這種模式個人也覺得不太能接受;因為我的小費是給我的服務人員的,雖然對後台人員有點不公平、但是我只想獎勵給態度好的服務人員,為什麼要被店家均分掉?

 

個人淺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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